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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警芳:公正执法,一心为民
  发布时间:2019-09-02 09:23:29 打印 字号: | |


亲爱的各位朋友们,大家好。今天,小编想跟大家聊一聊,海城区法院的一名优秀的青年法官,一位90后的小哥哥。这位小哥哥名字叫做王警芳,是一名中共党员。

2013年10月起至今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工作,现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。自2013年进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后一直在民事审判一庭工作,先后担任书记员兼内勤, 2015年11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,2016年12月成为员额法官。2017年4月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。

晋升的这么快,可以说是离不开王法官的努力和辛苦,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,王法官的工作生活吧!

20174月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后,王法官共结案1772件,收结案件数均位居全院法官个人收结案之首;其中20151125日至2016年期间,审结297件;2017年度审结429件;2018年度审结581件;2019年截至201992日审结465件。


爱岗敬业公执法,无私奉献为人民

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中,当事人陈某雇请了阮某明、阮某为其拆除一处铺面,由于铺面是陈某向出租人林某明承租的,陈某并不知道墙体是悬空的,导致阮某明在拆除墙体时被墙体砸伤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阮某明的家属痛失亲人,一纸诉状将陈某、林某明起诉到海城区法院,要求赔偿。

王警芳法官接到案件后,深入了解案情,得知被告陈某系贫困户,属于政府扶贫的对象,家中有老母亲患有精神疾病,生活不能自理。陈某承租该铺面用来做烧烤摊也是为了脱贫,承租铺面时交付了铺面转让费及租金,如果要陈某承担主要责任的话,他实在没有能力偿还赔偿金。

在调解的过程中,王法官了解到,死者阮某明系家中主要劳动力,自2008年起就在北海打拼,其父母已经去世,现在就剩下妻子带着两个孩子,生活也逐渐陷入困难之中。

王法官分别与阮某明家属及陈某、林某明进行谈话,将情况都告知对方,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被告林某明作为涉案房屋的出租人,在得知被告陈某的经济情况后,愿意承担主要的赔偿金额,向阮某明家属赔偿10万元。被告陈某原本应该承担主要责任,在得到阮某明家属的谅解之后,向其支付赔偿金2.3万元。随着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,王法官心里也松了一口气。

事后,陈某冒着大雨来到法院,将一面绣着“公正执法,一心为民”的红锦旗送给王警芳法官时,王法官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,在他心里,为人民排忧解难是人民法官应尽的责任。


青年法官勤工作,家庭事业难两顾

作为一名青年法官,王警芳是法院的中坚力量,他工作严谨,认真负责,被单位里的同事称为“工作达人”,经常为了梳理案件思路工作到很晚,周末也经常加班。有人时常看见在饭堂的他拿着电话跟当事人解释案件,连饭菜都顾不上吃。

一名年轻法官,正是青春活力的美好年纪,他却将大部分时间奉献给了工作。现在的他,虽然已经是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,在工作上得到了单位和同事们的肯定,但是对于家人,他总是有一丝的愧疚。

2016年,王警芳法官与妻子组成幸福的家庭,如今他们的儿子一岁多了。因为总是忙于工作,王法官能够陪儿子的时间并不多。但是,每当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,看到儿子伸手要他“抱抱”,嘴里咿咿呀呀地喊着“爸爸”时,他的疲惫就一扫而光。他怀里抱着儿子,眼里是满满的爱,你很难想象,一名“铁血硬汉”会有这样的柔情的一面。


中共党员态度正,公正廉洁求上进

王警芳法官平日里严格遵守党章、党规,始终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。自觉恪守人民法官职业道德,不接受当事人的吃饭邀请及收受当事人的礼品、礼金,坚持廉洁公正司法。有一次,一名案件当事人为了感谢王法官,准备了一个大红包要送给王法官,被王法官严厉地拒绝了,他说:“秉公执法,公正办案是一个人民法官应尽的责任,你无需感谢我,也不用给我送红包,回去吧,不要再来了!”

那位当事人当场被王法官的话所感动,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,他再次谢过王法官,也不提红包的事情了。所有被王法官接待过的当事人都知道,这位年纪轻轻的人民法官,不但工作认真严谨,还有着严格的自我要求。

平日里的王法官,在忙于工作的同时,还攻读了在职研究生,并顺利取得毕业证。他刻苦学习的精神在单位广为传播,为青年一辈的干警同志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。

 

 
责任编辑:谭安哲